关于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销售以后,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以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的现象.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台湾果农来到大陆承包果园,租赁土地,开垦荒地,用带来的台湾水果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以台湾水果的名义在市场上销售.二是福建、广东、海南等地的一些果农引进台湾水果的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由于水果的品质、形状、色泽与台湾水果相似,以台湾水果的名义进入市场销售.三是沿海省区一些水果生产者和经营者将本地生产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销售.这些现象,既影响了台湾水果的品牌形象,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为了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规范水果市场的交易秩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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