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四部委《执行意见》对指导全国外资工作的现实意义
@@ 由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以下简称<执行意见>),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具体贯彻落实的规范性文件.<执行意见>制定的过程,体现了从事与外资市场准入与监管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贯彻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态度、决心和信心.
登记管理、管理条例、公司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职能部门、外资市场准入、公司法、规范性文件、外商投资、若干问题、海关总署、法律适用、部门规章、商务部、态度、审批、监管、工商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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