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工商所责任区监管效能监察中的做法
@@ 基层工商所处在市场监管执法的第一线,如何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效率、效果的监督,一直是上级工商机关关心和思考的问题.推行基层工商所责任区监管,解决了职责不清这一问题.探索责任区监管效能监察则着重解决了监管的效能及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着力构建”明责任、可操作、能追究、重实效”的监察考核机制,创新和拓展了效能监察领域,符合确立科学监管观的要求.自2004年,我们浙江省玉环县工商局根据上级的要求,以城关工商所先行试点,随即在全县基层工商所推行了基层工商所责任区监管效能监察,出台了”基层工商所责任区监管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经过一个阶段的运作,初步解决了对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无从着手及考评不科学等问题,效果开始显现.
工商所、责任区、市场监管、效能监察、基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政效率、实施方案、科学监管、绩效考评、考核机制、绩效评价、工商机关、重实效、浙江省、玉环县、工商局、追究、执法
F203.9(国民经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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