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引用
@@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传销表现形式包括: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条例>规定,一方面注意吸收了国外反金字塔欺诈立法和执法实践的经验,一方面概括总结了我国多年来打击传销工作的基本情况.

人员发展、非法利益、经营者、组织、传销、执法实践、销售业绩、下线、物质奖励、条例、经济利益、计算、基本情况、滚动发展、给付、费用、报酬、金字塔、资格、吸收

F203.9(国民经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1-6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工商行政管理

1673-5870

11-1242/F

200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