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修改情况
@@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系<广告管理条例>配套规章,1988年1月9日公布施行.公布施行至今,进行过三次修改:第一次是1998年12月3日,我局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有关处罚条款作了修改;2000年12月1日作了第二次修改,根据WTO”国民待遇原则”,将承办国内外广告业务的代理费统一为15%;2004年11月30日发布的第17号令对<细则>的修改为第三次修改.
广告、管理条例、细则、国民待遇原则、行政处罚法、布施、业务、条款、配套、国内、规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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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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