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前置审批
@@ 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系统的立法,其涵义、性质、法律地位及包括范围等都存有不同的认识.就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包括的范围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最狭义的理解是只包括内资企业法人(含公司,下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性分支机构,也有人认为除前述外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最广义的理解除前两者外,还包括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对此问题本文不做讨论.现就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的前置审批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有助于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经营性、外国企业、外国公司、前置审批、内资、管理工作、法律地位、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系统、立法、涵义、登记
D92;D9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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