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应实行”基本职能+特色工作”的运行机制
@@ 加强基层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实现”精局强所”,充分发挥工商所的辖区监管优势,促进履行职能到位,一直是各级工商机关改革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在此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研究工商所如何监管执法,更要站在一定的高度去研究工商所的运行机制如何适应入世后的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
工商所、基本职能、特色、监管模式、运行机制、社会主义、履行职能、基层建设、机关改革、入世后、大市场、执法、辖区、目标、创新
TP3;O2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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