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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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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管理体系《意见》明确,食品安全的源头在食用农产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人工作.其中,实施产地准出的范围重点是全省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畜禽屠宰厂(场)生产的蔬菜、食用菌、果品、畜禽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范围重点是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实施市场准入的品种为蔬菜、食用菌、果品、畜禽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甘肃省、食用农产品、产地、市场准入、畜禽产品、管理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食用菌、蔬菜、食品安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龙头企业、连锁超市、经营主体、果品、管理制度、屠宰厂

F30;F3

201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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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

1673-9019

62-1104/F

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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