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019.2012.01.006
鄱阳湖人鸟矛盾的生态补偿与刑罚完善
作为世界六大湿地之一的鄱阳湖存在的人鸟矛盾由来已久。其中,候鸟求食致害的生态补偿问题和人向候鸟牟利的刑罚实效问题是人鸟矛盾的核心。作者从法官法源、生态补偿性质及刑罚适用三个角度分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现状,并从生态补偿和刑罚完善两方面切入,尝试通过法律和体制的健全和修复以缓解人鸟矛盾问题。
鄱阳湖、人鸟矛盾、生态补偿、刑罚完善
Q14(生态学(生物生态学))
2013-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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