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019.2006.07.120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构想
我国现阶段尚无关于反垄断的专门立法,因而也就不存在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法本身不能创造一个自由、公平的交易环境,而是得借助一个有效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笔者首先从中国的立法现状谈起,其次,比较分析了外国几个代表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最后对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提出若干建议,认为在确立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时候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任务和调整对象、竞争立法模式、现有机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并要遵循科学合理、精干效能、权成独立等原则,不宜在现有机构中指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应该单独创设专门的执法机构.
反垄断法、执法机构、机构设置
D9(法律)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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