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019.2006.07.115
论几类行政行为的行政赔偿问题
由于《国家赔偿法》的缺陷,对行政侵权行为范围的规定不周密,导致若干类型行政行为是否产生行政赔偿责任不甚明了,本文就此对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行政指导行为、民事争议行政处理行为、行政终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等五类特殊的行政行为是否产生行政赔偿责任问题进行了较为审慎细致地分析.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行政指导行为、民事争议行政处理行为、行政终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D9(法律)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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