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307.2010.04.030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缺陷探析
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和新起点.尽管它体现了一系列现代行政法治理念、原则和制度创新,但通过1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该条例本身的内在缺陷日渐暴露出来.本文拟通过对该条例相关条文的模糊性规定入手,从立法原则、法律位阶,公开内容以及申请人权利保障等方面层层对其立法缺陷进行评说,以期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法制之完善.
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国家秘密
D921(中国法律)
西北民族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阻力与对策问题研究--以兰州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实施情况为例》ycx09045
2010-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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