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307.2008.03.026
强县政、精乡镇、村合作:一种新型乡村治理结构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政权管理的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如何建构新的基层管理模式来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整合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乡村治理结构变迁的历史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乡村治理结构--强县政、精乡镇、村合作.新的乡村基层治理结构更符合维护农村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国家基层治理结构的改革要求.
强县政、精乡镇、村合作、治理结构
D619(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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