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307.2008.03.011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标准建设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针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以及与这些标准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来核定地方财政平衡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确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与经济增长相匹配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随着经济总量增加和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明确我国在法定基本公共服务上需要均等化的地区和领域,为计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要财政支出需求奠定技术基础.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均等化
F120(中国经济)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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