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952.2015.23.025
新闻传播与新闻侵权浅议
我国的新闻传播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已经拥有了保障其开展新闻传播活动必需的基本的新闻传播权利. 在保障新闻传播权利的同时,我们应体现信息时代的公民权利. 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是新闻报道的前提,而围绕新闻活动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是越来越多. 在这种背景下,对新闻法规的学习就显得刻不容缓了,新闻从业人员应该对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所了解,以防止新闻侵权纠纷的发生.
公民权利、新闻侵权、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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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25.42(中国人物传记)
2016-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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