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0952.2015.23.025

新闻传播与新闻侵权浅议

引用
我国的新闻传播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已经拥有了保障其开展新闻传播活动必需的基本的新闻传播权利. 在保障新闻传播权利的同时,我们应体现信息时代的公民权利. 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是新闻报道的前提,而围绕新闻活动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是越来越多. 在这种背景下,对新闻法规的学习就显得刻不容缓了,新闻从业人员应该对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所了解,以防止新闻侵权纠纷的发生.

公民权利、新闻侵权、抗辩事由

31

K825.42(中国人物传记)

2016-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7-6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甘肃科技

1000-0952

62-1130/N

31

2015,31(2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