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30.2023.05.015
论委托物侵占的保护法益
从以金钱为代表的替代物如何成为委托物侵占罪的行为对象这一问题切入,现有理论在"他人财物"的认定路径上存在困难.刑法上独立所有权说会造成法秩序统一的破坏,该说的功能可以被返还请求权说覆盖.特定化所有权说主张通过委托合同的目的判断所有权归属,但是违反合同目的并不等于造成财产损失.返还请求权说有利于将本罪的保护对象"他人财物"扩大至财产权益,这种权益应基于被害人教义学理论被限定为基于特定委托关系的返还请求权,由此"代为保管"要素亦得以体现.采取委托关系加返还请求权说,有利于解决过往理论应对棘手的疑难问题.
侵占罪、返还请求权、所有权、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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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AFX008
202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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