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30.2019.01.007
清源:交通肇事罪逃逸条文的再解读
对交通肇事"逃逸"加重处罚的目的在于促使肇事者积极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包括对伤者进行积极救助、保护现场、积极报警等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因此"逃逸"是指对以救助受害人为核心的各种法定义务的逃避.在此基础上对各逃逸法条进行分析,认为"逃避法律追究说"①导致了颇多理论或实践上的困境,将"逃逸"解释为"对以救助受害人为核心的各种法定义务的逃避",是理顺各争议的前提.
交通肇事、逃逸、救助、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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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19-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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