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30.2015.02.017
互联网视阈下众筹融资的法律规制
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带来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众筹融资,它利用网络平台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实现融资者与投资者的直接对接。众筹对于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融资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都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以筹资者、众筹平台和投资者三方构成的法律关系,对现行的金融产业与法律制度产生了强烈的冲击。通过对美国、欧盟关于众筹的法律规制情况进行比较和借鉴,以期寻找破解众筹法律迷局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众筹、股权众筹、JOBS法案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三板市场制度完善》14DGD13;山东省法学会课题《民间融资法律问题研究》SLS2014E9。
2015-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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