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30.2004.02.009
提单性质的界定
提单在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充当承运人收受货物的证据,又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以及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惟一凭证.因此,从理论上和立法规定上界定清楚提单的性质非常必要.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以明确并非所有的提单均为物权凭证,而有些为物权凭证的提单也并非所有权凭证.
提单、性质、凭证
14
D996.1(国际法)
200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5-27
10.3969/j.issn.1008-4630.2004.02.009
提单、性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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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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