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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630.2004.02.009

提单性质的界定

引用
提单在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充当承运人收受货物的证据,又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以及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惟一凭证.因此,从理论上和立法规定上界定清楚提单的性质非常必要.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以明确并非所有的提单均为物权凭证,而有些为物权凭证的提单也并非所有权凭证.

提单、性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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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1(国际法)

200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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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008-4630

62-1140/G4

14

200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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