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论文发表的正常周期: 2—6个月——这是您“创造性”成果获得“优先权”的保障
缩短论文发表周期,是尽早实现学术论文的社会效益的前提,也是尊重作者创造性的劳动成果、使之在社会上获得“优先权”荣誉的可靠保障(发明创造的“优先权”通常是以出版时间为准)。因此,本刊在严格保证质量的条件下,把尽快发表作者的论文,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符合“《光谱实验室》投稿须知”(见本刊1994-2001年每年第1期)、特别是其中第4—7项要求,是保证论文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如果您希望论文早日发表(如2—6个月),请务必按“须知”写稿。 如果来稿附有同行专家评语及单位推荐信,论文还可以更快发表(0.5—2个月)。 来稿请用Word或北大方正排版,用电子邮件发到本部电子信箱[E-mail:1) gpsysh@public.sti.ac.cn;2) gpsys@263.net;3) gpsys81@citiz.net;4) gpss@chinajournal.net.cn; 5) gpsys81@hotmail.com]。为避免电子邮件发生故障而延误收稿,请作者同时邮寄纸质稿件1份;在尚未开通电子邮件业务的情况下,作者也可向本刊投稿处直接邮寄纸质稿件两份。稿件邮寄地址:北京市81信箱66分箱 《光谱实验室》编辑部联络处 刘建林,100095。《光谱实验室》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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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F42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4,9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