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779.2007.05.086
对医院药品执行一品两规后的思考
@@ 根据卫生部颁布五月一日起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在购进药品时,同一通用名下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其它剂型和剂量规格的药品情况除外.几个月以来,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此规定采购药品.
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口服剂型、处方管理办法、复方制剂、处方组成、卫生部、通用名、注射、品种、剂量、规格、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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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8-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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