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779.2004.06.110
质疑"夫妻忠实义务"
@@ 夫妻之间相互忠实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的程度上有赖于此.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忠实义务"的性质是什么?它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还是既是道德义务又是法律义务?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梳理:
婚姻关系、法律义务、道德义务、忠实义务、质的要求、互相尊重、互相忠实、夫妻、修正案、婚姻法、梳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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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23.9(药典、药方集(处方集)、药物鉴定)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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