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914.2012.01.119
护士临床护理工作中潜在性的法律责任
卫生部于1993年3月2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1].通过立法,护理人员的地位、作用和职责范围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护理人员在从事正常护理工作的权利、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增强了护理人员的使命感和安全感[2].
护士、护理工作、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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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TU7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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