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追要捐款合理合法
张某去世前的口头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基金会追要这笔捐款合理合法,毋庸置疑.
从法律的角度看,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张某有权变更遗嘱.同时,张某的口头遗嘱具备继承法关于法定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等要件.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和法定要件解析,张某在弥留之际的口头遗嘱是合法的,应该得到当事人承认和遵守.
基金会、遗嘱能力、继承法、意思表示、个人合法财产、生活来源、社会公德、劳动能力、公共利益、法律条文、继承人、继承权、当事人、捐款、解析、处分、撤销
D92;D99
2014-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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