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民告官”修法(下)
去年底进行的行诉法修改围绕程序规则所进行的诸多改造,其核心追求是增进行诉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使其真正“管用”、运转起来.而程序的正义和公正,正是破解“民告官”难题不可或缺的一环.
重塑行诉权威
“民告官”执行难的制度根源,在于法院缺乏足够强硬的执行手段.对于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现行行诉法的主要应对措施是,自期满之日起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或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而这些制约显然难以起到制裁和警戒作用.
民告官
D925.3;D035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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