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汽车维修质量的检验与控制
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汽车维修质量的检验制度.本文主要讲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含义及其功能、维修各个过程中的检验与控制、汽车维修质量检验与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的检验工作提出些建议.
汽车维修、检验控制、建议
TG457.4;U472.3;F570
2013-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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