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在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的主力即高等学校法学院系侧重的是对学生法律理论和知识的培养.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市场需求的主要是实践型的法律人才,也就是实作能力比较强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而学术类法律人才的需求规模只占很少的一部分.这足以说明,法律教育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培养应用类的法律人才,即实践性和复合型法律人才.然而,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恰恰与法律职业要求严重脱节,法学课程过于理论化,尤其是诸如刑事诉讼法这样的程序法,往往只注重了理论的学习,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实践教育,结果很多学生理论掌握了却不能应用于实践,成为了“纸上谈兵”的典型.因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教育模式急需作出适时的改革,应当根据不同的课程内容拟定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刑事诉讼法教育能真正与社会需求相挂钩.
刑事诉讼法、实践性、教育模式、改革
G642.0;G712;G434
2012-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69-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