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休谟正义的保障者——政府
休谟的政府理论是他的正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休谟把政府看作是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建立的.在政府起源问题上,休谟纯粹用感觉经验的心理学方法,说明建立政府酌必要性.在“政府服从”的问题上,休谟认为,人们之所以服从政府,就在于政府能执行正义、裁判正义和促进公共利益.休谟政府理论的新意在于:他认为政府来源于人类的利益和需要,即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才建立了政府.政府是为人类服务的工具.如果政府不履行自己的职能,人们有权反抗政府.
休谟、正义、政府
D90;D035;D6
2013-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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