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帐户的实施与改进规范
2005年以来,财政先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立“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项制度改革克服了传统的因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而导致资金活动不够透明、信息反馈迟缓、大量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以及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一系列弊端,强化了财政监督,保障了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发生.但在“零余额帐户”实施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和规范.
行政事业、零余额帐户
F812.2;F240;R197.1
2013-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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