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22.2011.08.638
民事侵权责任行为的构成要件与民事侵权责任行为归责的重要区别联系,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意义
一、民事侵权责任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民事侵权责任行为的客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理论是研究任何具体的侵权行为的基础和指导.我们研究侵权人任何具体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都要利用构成要件的理论,分析侵权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是否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被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也都需要以民事侵权责任行为的构成要件.
民事侵权责任、司法实践、构成要件、责任行为、重要意义、行为归责、区别联系、实践中
D923.8;G47;G642
2012-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