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22.2011.08.548
法学专业诊所式教学模式探讨
随着源自美国的法律诊所教学经验在中国开始推行,各大高校纷纷开始了选种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索,但由于其颠覆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各大高校被自己以往的教学传统和课程设置体系所限,在推广这个教学模式时都不一而同地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限制.本文通过对这些限制进行分析,力图探索一种在高校具有普遍可行性的模式,以其推动这个新型教学模式在高校的普遍性发展.
诊所式教学、法律诊所、导师制
G642.0;D90-4;G72
2012-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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