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22.2011.03.286
环境法与民法的互动与发展
环境法是在对传统法理的反思与突破的基础上产生的新型部门法,它以鲜明的生态观和生态本位的立法理念,掀起了法律发展进程中的生态化运动,也对民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臼益严重的环境问题面前,民法面临发展的困境和变革的压力.环境法与民法的互动与发展成为时代的必然.民法为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提供成熟的理论基础、制度渊源和分析工具,环境法为民法注入生态化的理念和发展动力,为民法指明了变革的方向.
环境法、民法生态化、互动与发展
D90;F270;F062.2
2011-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5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