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22.2010.12.561
完善与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建议
@@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监督职权,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是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之一.对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检察机关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D926.34
2011-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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