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22.2010.12.559
单位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承担之我见
@@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大为、机关、团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界定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中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由于单位的性质与存在状态异常复杂,究竟是哪些组织能够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理论界众说纷纭.本文拟对有争议的单位犯罪主体进行简单的分析,为我国单位犯罪刑事立法提供新思路.
单位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责任承担、之我见
D924.11;D669.5;F270
2011-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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