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22.2010.06.027
浅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现状与完善
@@ 一、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现状
(一)确立人民陪审制度的宪法地位.我国的1954年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1978年宪法也重申该规定.但是,现行的1982年宪法却删除了这项内容.而宪法依据的缺乏给法院和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潜在地剥夺了当事人享受陪审的权利,也无法从宪法的高度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所在.因此,应当恢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宪法地位,使之成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
人民陪审员制度、现状与完善
D9;D926.2;G25
2010-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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