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02.2021.12.012
监管型小股东的治理效应:基于财务重述的证据
长期以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核心,2014年证监会设立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便是为此所做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模型通过考察投服中心设立对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治理效应以检验这项制度创新的保护效果.研究发现,相对于非试点地区的上市公司,投服中心试点地区的上市公司在试点之后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显著下降.基于手工收集的投服中心真实行权数据,同样发现被投服中心行权以后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现象确实显著减少.此外还发现,该治理效应在外部治理环境较差——审计质量较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低、分析师跟踪人数较少的上市公司中更显著.进一步研究投服中心作用的实现机理,我们发现投服中心成立后上市公司的法律诉讼风险增加,产生威慑效应,是我国现有行政司法体系的有效延伸;此外,投服中心行权的示范效应带动了股东"用手投票",提高了股东大会的整体参与度和中小股东参与度.
投服中心;财务重述;中小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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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872048
2022-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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