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02.2020.12.004
中国资本市场的T+1交易制度研究:隔夜收益率视角
我国资本市场独特的T+1交易制度限制了买方当天买入股票后在同一天卖出的权利,从而造成了当天买卖双方权利的不对称和开盘买入的意愿低迷、卖出意愿强烈,由此产生了负的隔夜收益率现象.而T+0交易的股指期货、港股、权证、海外主要指数的隔夜收益率通常在0附近,或者为正数.主体相同的上市公司在A股和H股市场交易时段与非交易时段的收益率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模式特征.即在T+1交易机制下,为了激励买方开盘时购买,必须给予折价,由此导致负的隔夜收益率.昨天收盘时买入和今天开盘时买入相比,本质上多了一个可以今天卖出的权利,因而需要支付权利金(保证金),即昨天收盘价高出今天开盘价的部分.研究还发现,T+1交易机制对于换手率高、波动率高、个体投资者占比高、新闻数量多的股票组合影响更大.本文建议先从沪深300指数个股着手,站在建立国际化资本市场的高度,分阶段积极、稳妥恢复T+0交易机制.
T+1交易制度、隔夜收益率、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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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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