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02.2020.09.014
产权权利束分割与国企创新——基于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改革的证据
现有研究认为国有产权激励不足是国企改革的难点,但主要基于产权权利束完整的假设前提,本文则从产权权利束分割(partitioning of property rights)视角,探讨分红权激励改革这一收益权分割安排对国企创新的影响.以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改革(148号文)为准自然实验,本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检验发现:(1)分红权激励改革之后,试点央企的创新水平显著提升,该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仍然成立.(2)这种提升作用主要通过改善预期、强化监督以及提高员工风险承担意愿等机制来实现.(3)分红权激励改革是重要并且相对外生的,148号文公告后试点央企有显著更高的累积超额回报,但公告前试点央企与其他央企累积超额回报并无显著差异.其实际影响还体现为R&D投入的增加、创新效率和创新质量的提升;政策影响范围则主要集中在参与试点工作的子公司层面.本文从产权权利束分割视角回应了“民营化”的理论争议,也对当下的国企改革提供参考和补充.
产权权利束分割、分红权激励、企业创新、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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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202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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