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下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税制的思考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赴境外投资,其产生的境外所得我国与东道国均有权征税.为解决由此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我国实行抵免制,允许企业境外已缴税款从我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抵免制在促进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不能完全解决重复征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高等,需要深入改革.本文借鉴了世界主要国家境外所得征税制度的经验,提出了相关改革建议,包括对企业境外所得免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等.
“一带一路”、境外投资所得、税制
本文为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6BGJ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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