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与利润跨期转移——基于“账税差异”的检验
税制改革引起的利润跨期转移是吸引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以往研究中,学者们往往通过财务报表数据间接测度利润转移程度,此种做法隐含的假设前提是会计与税收之间的一致性.然而,现实中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制之间往往存在差异,而且通过“账税差异”账户进行的利润转移不易受到财务报告成本的影响,因而通过“账税差异”账户反映或达成的利润转移也具有普遍性和重要性.鉴于此,基于我国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本文通过考察公司的“账税差异”检验税制改革引起的利润跨期转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产权性质、管理层持股两个角度检验利润跨期转移的截面差异.检验结果表明:税制改革前,相较于税率不变公司,税率降低公司存在明显的利润推迟行为,而税率提高公司利润跨期转移行为不明显;税率降低公司中,利润推迟行为主要体现在非国有企业中,而在国有企业中不明显;另外,税率降低公司中,与管理层未持股公司相比,管理层持股公司的利润推迟行为更为明显.本文的研究发现不仅提供了税制改革引起的利润转移方面新的经验证据,而且丰富了从代理问题与激励契约视角研究避税动机利润转移的学术文献.
企业所得税改革、利润跨期转移、账税差异、产权性质、管理层持股
本文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71072042、71272100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630176的资助,同时感谢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2011的资助.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