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与诉讼风险
近年来,大量诉讼对上市公司健康的危害越来越大,并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内部控制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机制.然而,内部控制是否能够防范公司的诉讼风险,确保合规性这一内部控制基本目标的实现,有效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利益,尚未有相关的理论分析与证据支持.本文以我国2008~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涉诉次数和涉诉金额作为诉讼风险的替代测度,考察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公司诉讼风险的影响.研究表明,总体而言,内部控制越有效,公司涉诉次数和涉诉金额越低,面临的诉讼风险越低;从内部控制各要素看,内部监督和内部环境建设对诉讼风险具有显著影响.通过对诉讼事件进行分类检验发现,内部控制对担保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导致的诉讼风险具有显著的控制作用.相对于深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公司,沪市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的涉诉风险更低.本文的研究为内部控制合规性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通过从微观层面提供加强法律法规执行的执行机制和经验证据,拓展了法与金融,以及投资者保护的研究.
内部控制、合规性目标、诉讼风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0202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GL02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YJC790190;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CIT&TCD201304027;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市教委科技创新平台——跨国资本运营与会计准则趋同研究基地、中国企业集团发展研究基地和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学术发展基金的资助
2013-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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