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区自组织治理的信任机制初探——以一个村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例
面对“公地悲剧”的问题,奥斯特罗姆提出自主治理模式作为解决之道,但自定规章要如何相互监督?奥斯特罗姆指出需要信任机制、互惠机制及声誉机制才能形成有效监督,而更进一步的研究指向这些机制的形成有赖于社会资本。本文即在理论上提出,在关系层面,相互为利、人情交换、可信赖行为、情感关系及第三方信任是建立信任机制的基础,在社会网络结构上,封闭性,强规范,口碑网络以及网络动员可以带来结构性信任,另外在认知层面,社区认同感也是重要一环。本文以TM村的访谈资料分析了从传统乡村社区的宗族关系、长老权威以及乡规民俗到今天现代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这些传统的社会资本仍扮演一定信任机制的角色,但NGO成为动员者,并以受信任第三方扮演沟通协调者的角色,形成了明确的互惠规则以保证相互为利的信任,并且建构了基于生态保育的共识以凝聚认同感,这是新型信任机制的构建基础,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自组织、信任机制、社会资本、社会网、社区治理
F114.46(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关系)
本文感谢清华大学一野村综研中国研究中心计划第三期“可持续性乡村重建模式比较研究”批准号041913016;清华大学“两岸清华合作研究计划”之“两岸灾后社区重建模式的试验与实验:以鹿谷及汶川为对象”523013002的研究资助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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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