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风险的制度特征:"风险大锅饭"
中国财政风险具有明显的发散性,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风险大锅饭"的制度性存在.这表现在多个方面:在政府与国企的关系中,政府总是最后承担了国企的全部风险,给予国企的只是"激励+激励";在政府的各个部门之间,各个部门都有权力在预算决策范围之外进行各种"准财政"活动,却不承担风险责任;在各级政府之间,下一级政府的所有债务实际上都是上一级政府的"或有负债";在各届政府之间,本届政府可以通过大量融资来搞各种"建设",只享受由此带来的各种好处,而风险却可以推给下一届政府.由此导致的制度性后果是各级政府以及政府的各个部门的避险动机不强,避险能力很弱,致使社会转型期的公共风险不断地积聚和集中,最终扩大了财政风险.打破"风险大锅饭"应成为今后中国改革的重要内容.
财政风险、公共风险、"风险大锅饭"
C91;C9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9-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