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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转股"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引用
@@ (一)债权能否用于出资 债权能否作为出资?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法例.一是以德、日等国公司法为代表,对此持否定态度.如其公司法明令禁止公司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债权抵销其应向公司缴纳的股款.二是以意大利民法典、美国加州公司法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和澳门地区商法典为代表,持肯定的态度.

债转股、公司法、债权、否定态度、台湾地区、公司股东、出资、澳门地区、意大利、商法典、民法典、立法例、美国、加州

R73;I2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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