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治理规范供给过剩与有限融合
国际关系学界鲜有关于规范竞争发展趋势的系统性研究成果,同时在国际组织间的规范互鉴方面留有学术机遇.国际组织作为北极治理规范设计的主体力量,对北极治理的发展方向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力.各类国际组织在某些特定的北极治理议题领域,会出现规范供给集聚现象,从而导致规范供给过剩.各个国际组织出于规范推广的考虑,则必然与其他国际组织展开规范竞争,规范竞争的过程是零和博弈还是共存博弈,将决定北极治理规范是走向融合还是消亡.因此,北极地区国际组织的建章立制实践,本质上是一种"规范供给—规范竞争—规范有效"的过程.在北极航运治理规范供给相对过剩的状态下,北极理事会对国际海事组织《极地规则》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效借鉴,证明了国际组织之间存在规范融合与良性竞争的可能,整体提升了北极航运治理规范的有效性.
规范竞争;北极治理;规范融合;国际组织;北极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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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冰上丝绸之路'倡议下北极经济发展的国际协调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9BGJ076
2021-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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