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51/j.cnki.gjzw.201506006
论北极地区法律治理的框架建构与中国参与?
自俄罗斯2007年“北冰洋底插旗行动”以来,北极各方的矛盾与争端迅速激化。在既有解决方案中,完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制定“北极条约”是法律制度构建最合理的方案,但又都存在不足。北极国家普遍希望北极地区的大陆架划界问题能长期局限于北极国家内部,通过构建一套闭锁性的北极区域法制架构并片面援引《公约》第76条中对己有利的划界规则来最大限度地瓜分北极,确保其在北极地区的绝对主导地位。非北极国家则希望北极问题国际化,力图通过修订《公约》、制订专门化的“北极条约”等方式,来限制北极国家庞大的利益诉求。为此,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北极地区法律制度构建,以充分融入北极地区,增强在北极事务上的话语权。
北极区域、法律治理、框架建构、中国参与
D933.5(各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海外安全利益法律保护的中国模式研究”13AFX028;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参与极地治理战略研究”14JZD032的阶段性成果。
2015-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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