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6.05.014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行政监察法制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先后建立起工农检察院、参议会监察制和华北人民监察院三种不同类型的监察机关,并在立法层面、组织层面为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革命根据地的行政监察制度保证了革命政权的清正廉洁,对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最终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革命根据地行政监察法制的探索与实践表明了中国共产党逐渐走上了独立自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法制近代化道路,同时也为新中国行政监察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行政监察、监察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制史
D929(中国法律)
司法部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中国近代行政监察制度研究”12SFB1001
201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