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5.03.020
清朝宗教事务法律治理的历史智慧及当下镜鉴
当下的宗教事务法律治理需要回采历史、以史鉴今.在传统社会中,清代宗教事务的法律治理取得了较好效果.清朝重视宗教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注重宗教立法,注重因地制宜、因教制宜的多元治理策略,针对不同的民族、不同宗教给予区别对待,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宗教宽容.但也注意护持正教、黜邪崇正,对邪教及宗教犯罪严加打击.清政府将宗教事务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既设立了礼部、理藩院等中央机构,还设立分级的宗教管理机构,对宗教人员的认定资格、教徒登记、宗教场所、宗教人员行为规范、宗教人员犯罪的处罚都从法律上做了具体规定.清朝宗教事务法律治理的立法宗旨及具体措施值得当下适度借鉴.
清代宗教、大清律例、宗教法、治理、反邪教
D9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西方话语中的法律东方主义二重性反思——以黑格尔中国法律观为范例”12YJC820043;201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反思西方话语中的中国法律观二重性”11YBA050;湖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扶持项目”11HDSK015
2015-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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