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5.02.017
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类型化设置--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
公益诉讼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基于公益的确定性程度设置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对不确定型之公益,法律可以参与性和专业性为据,分类配置原告资格;对确定型之公益,开放原告资格更具合理性。同时,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配置制度,都必须以相应的辅助机制和监控机制作为配套,使得公益诉讼能够有序进行。
国家治理现代化、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类型设置
D925.1(中国法律)
国家行政学院2013年院级重大课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研究”13ZBZD010;教育部2013年人文社科项目“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法律问题研”13YJA820026
2015-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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