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4.04.020
从价格管制改革到支付制度改革--美国的经验及其对中国医改的启示
控制医疗费用上涨是各国政府医疗政策的施政重点。最为常见的政府行为是对医疗价格进行管制。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联邦政府的鼓励下,美国部分州政府出台了医疗费率设定政策,并不断进行调适,但效果不佳。随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进,价格管制在美国无疾而终了。价格管制以按项目为基础,未能改变医疗服务提供方的激励机制,而支付制度改革则将费用控制转化为供方的内在激励,因此两种改革路径所产生的结果大相径庭。美国医改的经验教训启示我们,医改的根本之道在于放弃行政化的价格管制,改为大力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公共契约模式,让以预付制为主的新市场机制在医疗资源的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
价格管制、支付制度改革、医改、行政型市场化、公共契约模式
D7712.03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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